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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校开展管理服务类教育互联网应用自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19日

各院(校区)、部、处及直(附)属单位:

按照《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院校管理服务类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晋教科函[2019]47号)文件(附件1)要求,按照治理工作任务,现需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管理服务类教育互联网应用自查工作。为及时、准确、规范地完成自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自查范围:

所有服务于学校教育教学和广大师生工作生活的管理服务类教育移动应用,包括:自主开发、自主选用和上级部门要求使用的教育移动应用。

非针对教育行业开发的移动应用不在此次自查范围内,如学习强国、个人所得税等。若此类移动应用中,有针对我校进行的个性化定制开发,则需要进行统计。

2.工作任务:

各单位(部门)应按照治理工作任务,逐条对照,排查存在的问题,填写《中北大学教育移动应用自查情况表》(附件2),于2019年12月23日18:00前将纸质版(单位领导签字加盖公章)报送到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网络管理科(9号楼421室)。

联系人:胡静娴,联系电话:3922912。

3.后续工作:

在自查工作的基础上,根据文件要求,需在2020年3月底前完成管理服务类教育移动应用的清理工作;需继续使用的教育移动应用,将按照《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管理办法》要求,进行提供者和使用者备案工作。备案工作要求将另行通知。

同时,根据《网络安全法》、网络安全等级保护2.0标准和晋教科函[2019]47号文件要求,教育移动应用的管理工作、决策机制、整合共享、网络安全保障等相关工作需进一步规范化,请各单位(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研读文件,全面领会精神,切实抓好落实。

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

2019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