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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各单位上报2019年信息化建设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29日

各相关单位:

为确保学校信息化工作科学、规范、合理、有序地开展,促进学校信息资源的交流与共享,避免无序建设、重复建设造成的资源浪费,提高信息化工作的建设与管理水平,根据《中北大学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校信﹝2018﹞3号)及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工作原则

1、为确保项目建设进度及2019年度全校信息化建设经费的使用效率,2019年信息化建设计划实行集中上报,原则上应在2019年1月11日前完成上报工作。

2、《中北大学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第十条规定:未经学校网信领导小组审批通过的项目,学校不予立项,不提供项目所需的网络环境、财务不予报销、资产不予入账,由此所引起的后续问题由项目建设单位自行负责。

3、《中北大学虚拟服务器管理办法(试行)》第四条规定:除科研机构科研使用科研经费采购服务器外,校内各单位原则上不允许单独采购服务器、网络存储及相关设备。

4、为避免项目内容重复,确保方案合理性,加强统筹和协调工作,各单位在提交正式书面材料前,请积极与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进行技术沟通。

二、建设范围

1、信息化建设项目主要包括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信息化软件系统建设和信息化相关的硬件设备建设项目。请各单位根据学校信息化建设规划及本部门业务需要,填写《中北大学信息化建设项目计划书》(附件1);

2、各单位如有服务器、存储等资源使用需求,请填写《中北大学2019年服务器、存储资源需求情况表》(附件2),学校将根据各单位申请的实际需求总量进行集中建设。此次若未申请,2019年学校将不予提供相关资源支持。

三、 工作流程

1、项目受理: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受理各单位的项目计划材料。

2、项目审查: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组织对项目进行技术审查和业务审查。

3、专家论证:通过技术审查和业务审查的项目,学校网络安全与信息化领导小组专家咨询组进行论证。

4、审批立项:专家论证结果经汇总后,提交学校网信领导小组会议审议,由各项目申请单位负责汇报本单位项目计划。会议确定2019年学校信息化项目计划和经费安排。通过审批立项的项目计划所需经费,纳入学校财政预算统一管理。

请各单位于2019年1月11日前将签字盖章后的纸质材料报送至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9号教学楼4层),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xc@nuc.edu.cn。联系电话:0351-3922912。

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

2018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