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学校信息化项目的统筹管理,确保学校信息化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按照学校信息化工作统一安排,根据《中北大学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法(修订)》(校信〔2023〕2号)文件要求,现将信息化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学校信息化项目建设坚持“需求导向、统筹规划、集约共享、协同共建”原则,各单位要以服务师生为出发点,遵从学校智慧校园整体规划,充分利用和整合学校已有基础设施和平台,在充分考察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及实用性的基础上进行申报,防止盲目申报和重复建设。
二、申报范围
以计算机和通信等现代信息技术为主要手段,直接应用于学校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非涉密的信息系统和相关基础设施。主要包括:
1、信息化基础设施。包括各类网络弱电工程建设、升级改造、光缆、无线网络建设、各类网络接入、数据中心、高性能计算(HPC)系统、校园一卡通系统等。
2、信息化软件系统。包括各类管理和服务信息系统,涉及全校业务范围的应用系统及应用平台(不包括仅供部门内部使用的专业软件、操作系统、数据库、Web等),各类公用中间件、数据库等。
3、信息化资源。包括全校各类信息化数据资源、各类数字教学资源的平台与内容和通用正版化软件资源等。
4、信息化相关的硬件设备。包括服务器、存储、网络交换机、路由器、防火墙等。
5、信息化教学环境。包括多媒体教室、录播教室、智慧教室、标准化考场等。
三、申报要求及说明
1、高度重视,按期报送。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信息化项目的申报工作,根据学校及本单位发展需要,认真谋划并统筹做好信息化项目申报工作,按期申报。如未按期申报的,将视为无信息化建设需求,除不可预见的紧急项目外,学校原则上将不再安排新增信息化项目。
2、严格把关,方案合理。各单位要切实把好审核关,严格审核本单位项目申报资料,确保资料填写完整、全面,各项数据真实、准确。
3、重视安全,保障安全。依据《中北大学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办法(校信〔2023〕1号)文件要求,申报信息化软件系统项目时,经费预算中需包含等保测评费用,系统上线前需完成等保备案和测评。
4、集约建设,资源共享。依据《中北大学虚拟服务器管理办法(试行)》(校信〔2018〕1号)第四条规定:除科研机构可以使用科研经费采购服务器外,校内各单位原则上不允许单独采购服务器、网络存储及相关设备。各单位申报时,非科研经费的信息化项目中不允许列入服务器和网络存储等设备预算。
5、未经学校网信领导小组审批通过的项目,学校不予立项,不提供项目所需的网络环境、财务不予报销、资产不予入账,由此所引起的后续问题由项目建设单位自行负责。
四、申报流程
在学校“企业微信”工作台中的“信息化项目申报”应用进行线上申报,必须上传信息化项目申报书作为支撑材料。
审批流程:项目负责人发起-->部门/学院负责人审批-->信息中心审核-->结束。
请于2024年4月3日下午18时前申报,到期系统将关闭访问。申报结果将汇总上报学校网信领导小组,经论证通过后的项目将予以立项。
咨询电话:王老师0351-3922912
信息中心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