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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中心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试行)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28日

根据我校国有资产管理部、审计部等相关部门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1、本制度所指固定资产,是指通过国有资产管理部资产系统建立“中北大学固定资产管理卡”的资产。

2、固定资产实行领用人负责制,领用人对本人名下所有固定资产的使用和管理负责,负责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等。

3、固定资产上账时,要严格按照国有资产管理部的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4、正确使用固定资产,做好日常维护保养,防止设备损坏、被盗等情况发生。

5、领用人建立本人的固定资产台账,定期清查盘点、核对实物,做到账实相符。

6、固定资产更换领用人时,要严格按照国有资产管理部的相关规定,办理固定资产调拨和移交手续。

7、领用人退休或调离信息中心前,要按照国有资产管理部的相关规定,完成固定资产调拨和移交手续。

8、对已超过使用年限无法使用的固定资产,根据《中北大学固定资产报废处置实施细则(试行)》(校资[2018]3号)文件要求,及时履行固定资产报废处置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