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有资产管理处及审计处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1、本制度所指固定资产,是指通过国有资产管理处资产系统建立“中北大学固定资产管理卡”的资产。
2、固定资产实行领用人负责制,领用人对本人名下所有固定资产的使用和管理负责,负责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等。
3、正确使用固定资产,做好日常维护保养,防止设备损坏、被盗等情况发生。
4、领用人建立本人的固定资产台账,定期清查盘点,核对实物,做到账实相符。
5、固定资产上账时,要严格按照国有资产管理处的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6、固定资产更换领用人时,要严格按照国有资产管理处的相关规定,办理固定资产调拨和移交手续。
7、对已超过使用年限无法使用的固定资产,根据《中北大学固定资产报废处置实施细则(试行)》(校资[2018]3号),及时履行固定资产报废处置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