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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制度(试行)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30日

根据国有资产管理处及审计处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1、本制度所指固定资产,是指通过国有资产管理处资产系统建立“中北大学固定资产管理卡”的资产。

2、固定资产实行领用人负责制,领用人对本人名下所有固定资产的使用和管理负责,负责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等。

3、正确使用固定资产,做好日常维护保养,防止设备损坏、被盗等情况发生。

4、领用人建立本人的固定资产台账,定期清查盘点,核对实物,做到账实相符。

5、固定资产上账时,要严格按照国有资产管理处的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6、固定资产更换领用人时,要严格按照国有资产管理处的相关规定,办理固定资产调拨和移交手续。

7、对已超过使用年限无法使用的固定资产,根据《中北大学固定资产报废处置实施细则(试行)》(校资[2018]3号),及时履行固定资产报废处置手续。